1、考慮展會整體協調和布局需要,乙方保留與甲方協商后調整展位的權利;
2、由于不可抗拒因素直接或間接的原因,致使展會被取消、暫停、延期或縮短展期,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;
3、參展商應自行保管好參展物品,乙方負責安排保安人員全天候執勤,但不負責物品損壞的賠償義務;
4、甲方只能展示申報的展品,不得將展位轉租或分派給他人;
5、展位內可以試機,由乙方提供三相四線電源,但甲方自行負責展位內安全防護;
6、參展者應確保其展品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環境保護的相關規定;不能在展出期間危及人身安全和對環境造成損害;確保展出物不侵犯或不可能侵犯任何其他方與專利、商標、版權和知識產權相關的權益,不能標記有任何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利益的圖表和文字;如有違反以上原則造成糾紛,自行承擔責任。
7、在展會期間所有參展者應嚴格遵守有關衛生、消防、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規。違反者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。在展位布置方面,如果發現有不符合規定及有火災隱患的情況,主辦方有權撤銷其全部不合規定的布置且費用由參展者自自行負擔;
8、乙方提前7天通知甲方布展,布展時間擬定:5月3日至5日,甲方必須在開展前(5月5日)布置完畢;
9、展會畫冊內容由甲方設計,規格為255*255mm,接受cdr、ps軟件制圖,定稿后,于4月30日前報送主辦方郵箱(185038355@qq.com),過期視為放棄本次畫冊。